2024年11月19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纳贿案,对被告东谈主朱从玖以纳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打劫政事职权毕生,并处充公个东谈主一王人财产;对其纳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照章赐与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被告东谈主朱从玖诓骗担任上海证券交游所党委副文书、总司理,中国证券监督处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刊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洽商单元和个东谈主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计较等事项上提供匡助,成功或通过他东谈主罪犯接受财物规画折合东谈主民币1.05亿余元。
赣州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以为,被告东谈主朱从玖的动作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额外普遍,应照章惩处。鉴于朱从玖纳贿积恶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照实供述我方毛病,主动叮属监察机关尚未掌执的部分积恶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一王人追缴到案,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罚情节,照章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